今年以来,榕江县纪委县监委按照新时代案件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着力开展业务指导,传导改革新要求和新理念,推动审理工作规范平衡发展,提升案件整体质量,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下业务指导。认真做好业务请示的答复工作,及时解答办案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建立审理工作交流微信群,在符合保密要求和工作纪律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探讨。对于报备案件和一些重大疑难拟移送司法的案件,采取提级审核的方式,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所办案件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
改进业务指导方式。坚持宏观指导和微观指导相结合,规范办案文书模板和样式,提升审查调查和审理处置工作的规范性,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对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机关审查工作和监察机关调查工作相关的文书规范化的要求,并贯穿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处分、移送审查起诉全过程,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注重学习培训交流。积极组织审理业务培训,选派人员到省纪委省监委、州纪委州监委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参与具体案件审理,“以案代训”,提升审理能力水平。加强与乡镇纪委的业务交流,开展执纪审查业务大比武、抽调乡镇纪委干部协助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等,增强基层业务水平。